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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/1/13 阅读:1251次 【字体: 】 【背景色 -              

2018年你还能继续养鸡吗?


先来看看农业部的最新要求!

2018年1月11日,农业部印发了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(一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通知对规模化养殖场清粪工艺的排水量、畜禽粪污液体和全量粪污的贮存和处理利用都做了详细要求。

其中《通知》要求集约化养鸡场冲水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为冬季0.8m3/千只•天,夏季1.2m3/千只•天......
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农业部综合


2018年1月11日,农业部印发了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

 

集约化养禽场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为冬季0.8m3/千只•天,夏季1.2m3/千只•天

《通知》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,采用水泡粪工艺的,要控制用水量,减少粪污产生总量,鼓励水冲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或水泡粪。不同畜种不同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按照 执行。


查阅农业部文件GB 18596,其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:


   表1:  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
  
种类 猪 (m3/百头•天) 鸡 (m3/千只•天) 牛 (m3/百头•天)
季节 冬季 夏季 冬季 夏季 冬季 夏季
标准值 2.5 3.5 0.8 1.2 20 30
注: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,百头、千只均指存栏数。
春、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、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。

 

   表2:  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
  
种类 猪 (m3/百头•天) 鸡 (m3/千只•天) 牛 (m3/百头•天)
季节 冬季 夏季 冬季 夏季 冬季 夏季
标准值 1.2 1.8 0.5 0.7 17 20
注: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,百头、千只均指存栏数。
春、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、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。

(以万只鸡场,万只存栏量计算,集约化畜禽养场采用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冬季为10000÷1000×0.8=8m3/天,夏季为10000÷1000×1.2=12m3/天)


单位家禽粪污日生产量推荐值为0.0002m3

文件指出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氧化塘、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,氧化塘、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(m3)×贮存周期(天)×设计存栏量(头)。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:生猪0.01 m3,奶牛0.045m3,肉牛0.017 m3,家禽0.0002 m3,具体可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核定。

一万只鸡粪全部还田,需要多少田?

文件说:堆肥、沤肥、沼肥、肥水等还田利用的,依据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合理确定配套农田面积,并按GB/T 25246、NY/T 2065执行。

其中GB/T 25246规定:


 

如果以玉米田种植换算:每公顷每茬最高可用16吨猪粪。

按,猪粪和鸡粪1.6的比例,那么每公顷可以使用的上限为10(16÷1.6)吨。

加上前后空档期,一茬玉米(小麦)占地按6个月计算(华北耕地,一般就是一茬玉米一茬小麦就是一年)。

10吨鸡粪平均到6个月,即180天中,最后每天能容纳的鸡粪为0.0555吨。

初略按鸡粪比重为1计算,1公顷(15亩)玉米地能承载的鸡为:0.0555÷0.0002=277.7只,也就是一亩北方玉米小麦的耕地能承载的鸡为18.5只。

也就是一万只鸡的鸡粪如果全部还田的话,需要的地为540.5亩!(备注,这个计算过程中,有些步骤不严谨和非官方数据,所以仅供参考——编者)

这比以前小编按,2017年7月27日四川省农业厅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台的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(试行)》好像要求更高了!


  按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(试行)》计算结果:
  一亩地每年平均适宜承载力的是蛋鸡(存栏)60只。
  那么,年存栏一万只蛋鸡粪便还田的话,需要的土地是10000÷60=166.67亩。

  一亩地每年平均适宜承载力的是肉鸡(出栏)120只。
  那么,年出栏一万只肉鸡粪便还田的话,需要的土地是10000÷120=83.33亩。

  (以上结论的得出,请点击:想不交环保税,那你的鸡场需要多少田(土)?)

  ……

  总之,禁养之后,粪的问题,可能将是2018年养殖环保的主旋律!
以下为农业部原文

 
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畜牧(农业、农牧)局(厅、委、办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:

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要求,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科学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,我部制定了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

农业部办公厅
 2018年1月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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